学生户口迁入办理须知
一、集体迁入
新生户口采取“自愿迁移原则”,( 定向、委培生户口不能迁入学校。)如需办理户口迁入,请将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于新生入学报到时交与辅导员,由学校户籍管理科集中申报落户。学生在读期间,如原籍地派出所同意,学生可有一次迁入迁出机会。
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:
1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
2、1寸彩照1张。要求:白底大头无框,符合身份证相片标准。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学号
3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
4、户口信息采集单
5、户口迁移证
户口迁移证办理要求:
(1)“出生地”、“籍贯”需详细具体,如“XX省XX市(县)”;
(2)迁移地址:
明故宫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。
将军路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。
天目湖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。
二、零散迁入:
请备齐以下材料送至校区户籍管理科申请办理落户:
1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(辅导员处借用)
2、户口迁移证原件(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原籍派出所办理)
3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
4、一张一寸彩照(要求:白底大头无框,符合身份证相片标准。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学号)
5、在读证明(辅导员开具)
6、户口信息采集单(保卫处网站下载)
7、入学报到当年的录取名单(档案馆开具并盖章)
8、同意落户书(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所属校区户籍管理科办理)
三、在校生(退伍军人)落户学校户口须知
请备齐以下材料送至校区户籍管理科申请办理落户:
1、落户介绍信(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)
2、户口注销证明
3、退伍证(原籍开具)
4、在读在籍证明(学院开具)
5、身份证原件
6、入伍通知书
7、同意落户书(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所属校区户籍管理科办理)
明故宫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:210016
将军路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政编码:211106
天目湖校区: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邮政编码:213300
明故宫校区报警电话:84890000
将军路校区报警电话:52112110
天目湖校区报警电话:0519-88970000
Email:bwc@nuaa.edu.cn
关注微信企业号
获取更多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