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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保综合科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教育、公安等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求。

二、负责学校政保工作制度建设。

三、负责学校政保宣传教育工作。

四、负责开展调查研究,做好安全信息预警。

五、负责做好师生在校期间的政审工作。

六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专项工作。

七、负责做好全处综合工作。
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消防管理科工作职责

 

负责对明故宫校区、将军路校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、管理,具体职责是:

一、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,落实各级政府教育、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,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。

二、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设,监督、指导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。

三、负责组织开展明故宫校区、将军路校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。

四、负责组织开展明故宫校区、将军路校区防火检查、巡查,监督、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改。

五、负责组织开展明故宫校区、将军路校区消防设施维保、维修和检测等工作。

六、负责组织开展明故宫校区、将军路校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工作。

七、负责组建明故宫校区、将军路校区微型消防站,监督、指导相关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。

八、负责做好明故宫校区、将军路校区大型活动、动火作业、施工改造等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。

九、负责制定明故宫校区、将军路校区灭火和应急疏散总体预案,组织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,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。
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 

技防信息科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各级政府教育、公安等部门和学校的安保技防建设管理工作要求。

二、负责学校安保技防管理工作制度建设。

三、负责统筹学校安保技防(含监控报警、消防联网及信息化、交通信息化等,下同)的规划设计工作。

四、负责部门消防、安防项目的采购招标管理工作

五、负责组织开展南京两校区安保技防设施的建设、维保和维修等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校消防联网及信息化、交通信息化等专项业务系统的建设、维保和技术支持等工作。

七、负责部门信息化系统(含处网站、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业务流程)的建设、维保和技术支持等工作。

八、负责学校安保技防设施、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培训工作。

九、负责学校保密要害部位部门安保技防设施的建设、维保和维修等工作。
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明故宫校区保卫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各级政府教育、公安等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。

二、负责明故宫校区治安管理工作,落实治安管控措施,做好安防设施管理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;负责与驻校区警务室的联络工作;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园治安刑事案件、调处矛盾纠纷。

三、负责明故宫校区交通管理工作,落实交通管控措施,做好交通设施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;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校园交通事故、查处交通规章行为。

四、负责组织开展明故宫校区治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指导学生安全组织的建设运行。

五、负责明故宫校区校卫队、监控报警中心管理工作;做好校卫队员的招聘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。

六、负责明故宫校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,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。

七、负责明故宫校区户籍管理、师生服务大厅窗口工作。

八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、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。
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将军路校区保卫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各级政府教育、公安等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。

二、负责将军路校区治安管理工作,落实治安管控措施,做好安防设施管理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;负责与驻校区警务室的联络工作;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园治安刑事案件、调处矛盾纠纷。

三、负责将军路校区交通管理工作,落实交通管控措施,做好交通设施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;负责校区共享车辆和校园巴士运维监督工作;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校园交通事故、查处交通规章行为。

四、负责组织开展将军路校区治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指导学生安全组织的建设运行。

五、负责将军路校区校卫队、监控报警中心管理工作;做好校卫队员的招聘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。

六、负责将军路校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,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。

七、负责将军路校区户籍管理、师生服务大厅保卫窗口、安全教育体验馆运行管理工作。

八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、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。
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天目湖校区保卫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各级政府教育、公安等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求。

二、负责天目湖校区政保工作,开展调查研究,收集信息动态,做好信息预警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工作。

三、负责天目湖校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日常监督管理、防火检查巡查、隐患排查整改、消防设施管理等工作,组织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,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。

四、负责天目湖校区治安管理工作,落实治安管控措施,做好安防设施管理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;负责与驻校区警务室的联络工作;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园治安刑事案件、调处矛盾纠纷;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、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。

五、负责天目湖校区交通管理工作,落实交通管控措施,做好交通设施管理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;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校园交通事故、查处交通规章行为。

六、负责组织开展天目湖校区消防、治安、交通等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,做好本科新生安全课程建设,指导学生安全组织的建设运行。

七、负责天目湖校区安保技防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安保技防设施的建设、维保和维修等工作

八、负责天目湖校区校卫队、监控报警中心管理工作;做好校卫队员的招聘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。

九、负责天目湖校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,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。

十、负责天目湖校区户籍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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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故宫校区: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:210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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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军路校区报警电话:52112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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